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主攻: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用法律专业知识助力疫情防控

发布日期:2020-02-06 发布者:李闯律师 点击:

从为党委政府防控疫情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到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从投身防疫一线工作到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全国司法行政机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通过专业法律服务助力疫情防控,誓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辅助防疫科学决策

1月26日,江苏苏州发布《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3号)》,明确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同时决定采取“关闭部分交通路口”等多项管控措施。苏州成为“全国首座延迟上班时间的城市”。

这样的通告,必然对群众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据了解,在制定发布通告过程中,苏州市司法局深度参与其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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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发生后,苏州市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人员立即开展宣传防控工作。

苏州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处处长吴睿告诉记者,苏州司法局为上述通告提供合法性审核,同时对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文件和市政府部门落实指挥部通告的具体文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我局还参与市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市政府新闻发布内容于法有据,措施有效。”吴睿说,这个春节,同事们主动放弃休假全力投入疫情防控。

重大疫情当前,科学决策尤为重要。

湖北、广东、浙江、陕西等地司法行政机关全力做好涉疫情防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的法治审查工作,当好法律参谋,确保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指挥调度疫情防控工作。

湖北省律协成立疫情防控专项法律服务团,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各项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建议。

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响应迅速,湛江市司法局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指引》,茂名市司法局编辑《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深圳市司法局组建“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服务组”,为全市依法有序组织疫情防控提供法律保障服务。

1月22日晚上12点,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依然灯火通明,司法局工作人员和律师志愿者挑灯夜战,梳理防疫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和决策要点供区领导参考。并编写了疫情危险性告知、市民社会责任提醒、排查隔离强制治疗特别告知等《法律告知书》,为防疫排查执法工作提供法治支撑。

作为移民城市,深圳外来和流动人口众多,如何应对春节返流高峰的防疫压力,依法征用房屋作为临时隔离点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

“我们提前开展研究,制定政府临时征用工作指引,明确法律依据,细化实施流程,制定征用文书模板,确保征用工作依法依规、灵活高效、风险可控。 ”福田区司法局局长马晓歌说。

法律服务答疑解惑

春节假期延长、多地决定延迟企业复工,在此背景下,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自行延长假期、延长休假能否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予以抵充、员工被采取隔离措施工资怎么付等问题颇受社会关注。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枫立即组织律所合规业务组、劳动法业务组,加班加点研究法律政策,撰写了1.3万多字的《疫情期间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合规手册》,涉及延迟复工、工资支付、工伤认定等10项法律问题,发到网上为用人单位和群众答疑解惑。

关注这一问题的不仅仅是梁枫和他的同事。苏州发布第3号通告后,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在第一时间发布《新型肺炎疫情致使企业“延期复工”:与劳动法相关七个热点问题剖析》,从通告的效力、与国务院延长假期文件之间关系、工资支付、劳动关系所受影响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指导建议。

疫情在前,法律不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司法行政人用更优质、更及时的法律服务,有力回应了社会关切,回应了群众需求。

湖北、上海等地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积极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提出法律解决方案,为企事业单位、群众以及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提供专项免费法律服务。

山东青岛、威海等地司法局向社会发布《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公众法律责任常识》,使市民了解在疫情防控中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辽宁鞍山市司法局加急印制《新型肺炎防控法律知识50问》宣传手册10万册,分批向全市乡村(社区)免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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