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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疫情期间违法行为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02 发布者:李闯律师 点击: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从严查办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布告
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查办防控期间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保证人民大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则,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从严查办城市管理九个方面违法行为的详细事项布告如下:
疫情违法
一、从严查办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举办庙会、节日庆典、商业宣传、文化娱乐等各类人员集中的群体性活动。

二、从严查办占道运营、突店运营行为,特别是贩卖野生动物、活禽等行为。

三、从严查办野外公共场所散发小广告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为。

四、从严查办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动物尸体、废弃口罩)、乱倒废物(污水、粪便)等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

五、从严查办未设置废物搜集容器、未按规则分类投放废物,特别是未设置废弃口罩搜集容器、乱投放废弃口罩﹑防护眼镜等医护废弃物的行为。

六、从严查办城区内养殖家禽家畜(鸡、鸭、鹅、兔、羊、猪等)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办违规养犬行为。

七、从严查办破坏供水、供气、供暖设施的行为。

八、从严查办危害供水、排水安全的行为。

九、从严查办未取得规划答应、施工答应等建设手续私行开工的行为。

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大对上述九个方面违法行为的巡查和处置力度,一旦发现将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严峻”等次处理。

请广阔市民大众通过 12319 城管服务热线、“郑州城管”微博、城管微信大众号、各县(市、区、开发区)城管投诉告发电话等渠道向城市管理部门告发违法线索。

本布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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