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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标的并购整合成长之路

发布日期:2019-12-26 发布者:李闯律师 点击:

  蓝色光标的并购整合成长之路
 
  以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展开投资并购是最传统的并购模式,也是最直接有效驱动业绩增长的方式,如2012-2013年资本市场表现抢眼的蓝色光标,自2010年上市以来,其净利润从6200万元增长至13年的4.83亿元,4年时间利润增长约7倍,而在将近5亿元的盈利中,有一半以上的利润来自并购。 蓝色光标能够长期通过并购模式展开扩张,形成利润增长与市值增长双轮驱动的良性循环,主要原因如下:
 
  (一)营销传播行业的行业属性适合以并购方式实现成长,并购后易产生协同,实现利润增长。 与技术型行业不同,营销传播行业是轻资产行业,核心资源是客户,并购时的主要并购目的有两项:一是拓展不同行业领域的公司和客户,二是整合不同的营销传播产品。通过并购不断扩大客户群体,再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将不同公司的不同业务和产品嫁接到同一客户上,从而可以有效扩大公司的收入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因此,这样的行业属性使得蓝色光标并购后,因投后管理或并购后整合能力不足导致并购失败,被收购公司业绩无法得到释放的可能性较小。
 
  (二)由于我国并购市场和二级市场存在较大估值差异,蓝色光标的快速并购扩张带来资本市场对其未来业绩增长的高预期,从而带动股价的上涨,市值的跃升。市值的增长使蓝色光标在并购时更具主动权,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高市值意味着上市公司拥有资本市场发钞权。
 
  (三)利用上市超募资金迅速且密集展开行业内并购,将募集资金“转化为”高市值,再以发行股票的方式继续展开后续并购与配套融资。 从蓝色光标上市后的并购支付方式可以看出,上市时,蓝色光标共募集资金6.2亿元,公司账面现金充裕,因此,公司上市后的并购几乎都是以募集资金直接作为对价支付,2012年末至2013年初,超募资金基本使用完毕,而此时,公司市值已近百亿,百亿市值为蓝色光标在后续并购中带来了更多主动权,从2013年起,蓝色光标的并购标的规模进一步扩大,而公司凭借其高估值溢价多采用定增方式进行收购。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n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限定预缴税款:n(一)通常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通常计税方法计税的,以获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花费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量应预缴税款。n(二)通常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获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花费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量应预缴税款。n(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获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花费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量应预缴税款。nn第五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量应预缴税款:n(一)适用通常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花费支付的分包款)÷(111%)×2%n(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花费支付的分包款)÷(13%)×3%n纳税人获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花费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n纳税人应按照工程事项分别计量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nn即使挂名做法,缴税义务仍在被挂名单位,如果出现问题,对口仍是被挂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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